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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给出结论、进行阐述 例题: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屋、5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50万元的机床作质押担保。假如甲乙分别于2011年8月1日签订了房屋、汽车抵押合同以及机床质押合同,之后再也没有下文。乙能否取得担保物权?对哪些物享有哪种担保物权?何时设立该物权? 答:乙取得抵押权,对甲的汽车享有抵押权,2011年8月1号设立该物权。不能取得对房屋的抵押权和机床的质押权。(一针见血,直击要点,千万不要闪烁其词,这一步占到一半的分数!当然,这一步答错了,下面写的再多也得不到一半的分!)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使你不知道法条怎么规定的,一定要 “装”做知道该法条,所以就写上法律依据),对于动产的抵押,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即设立了抵押权,动产抵押不需要交付该动产(阐述理论),因此,甲乙2011年8月1日签订汽车抵押合同之日起乙即取得了汽车的抵押权(回到案例)。 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需要以登记为要件,不登记不能设立物权,对于该房屋,当事人甲乙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进行登记,因此乙不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动产质押必须交付质押物,当事人才享有对质押物的质押权,而该案,甲没有交付质押物与乙,因此,乙没有取得机床的质押权。 论述题的答题分2步: 首先,一定要回答问题所问,给出解决方案!这一步一定要小心,因为结论错了,下面的阐述写的再多也不会给你几分的! 其次,要阐述原因。这里涉及到法条的引用问题,大家绝对记不住具体法条,因此不要说法条哪一条、哪一款,直接说一个“根据XXX法之相关规定”即可! 接下来一定要阐述你给出的结论的原因!原因的阐述不需要很详细,说明白问题就行,原因说完了,一定要回到案例中,用案例套一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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