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救我 发表于 2016-8-25 16:11:08

2016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30名人民警察公告

2016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30名人民警察公告经佳木斯市委、市政府批准,佳木斯市公安局面向全省(不含佳木斯所属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二、选调岗位和人数共选调人民警察30名。(一)文字综合岗位5名;(二)治安管理岗位10名;(三)刑事侦查岗位10名;(四)公安科技岗位5名。三、选调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四)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五)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一)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三)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楼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截至时间2016年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有: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有效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和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6、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报名登记表工作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五、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由佳木斯市人社局专业机构统一命题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佳木斯市公安局通知为准。面试由结构化面谈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两部分组成,成绩以百分计,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30%。获得公安机关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公安英模荣誉称号的分别在面试成绩上加1分、3分、5分、7分,按最高奖励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六、考察和档案审核考察和档案审核由佳木斯市公安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七、公示与调入对通过档案审核和考察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入手续。本公告内容由佳木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有关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咨询。联系人:肖罡,联系电话:0454-8298027、18401689333。点击下载》》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xls佳木斯市公安局2016年8月25日http://www.jixi.offcn.com/html/2016/08/1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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