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华图001 发表于 2016-8-5 16:01:24

专家谈取消公务员双休:"加班就违法"不成立

取消公务员双休

  7月19日,有媒体报道,江西南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通过口头、电话、QQ群等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机关干部周六正常上班。受到舆论质疑后,南昌经开区发布官方微博回应称,近段时间,经开区确实存在周六加班加点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近期三区合一、防洪抢险、儒乐湖(产业)新城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迁安置等多重任务叠加,造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经开区工委倡议区机关及党员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带头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这也是阶段性的工作要求。下一步,经开区将在优化办事流程和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尽量减少加班加点的情况,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权利。

  “取消公务员休假”已不算新闻,南昌经开区的这一举动却再次唤醒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翻开以往的新闻报道,可以发现,以上“取消公务员双休”并非南昌首创。就在今年7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区委、区政府下发了一份《关于取消“双休日”休假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从7月9日起至7月31日,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各地各单位要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员正常上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纪委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实地检查。通知下发之后,迅速被媒体曝光,丰润区委、区政府又连夜下发通知取消之前的通知。这是自今年5月份以来,继吴桥县、霸州市两地发文取消公务员休假事件之后,河北省内的第三起相仿事件。

  不同的是,河北各地取消公务员双休的理由有所差别,吴桥是因为“考虑到当前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故而由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将周六纳入工作日安排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县直部门将周六纳入工作日安排;而霸州的理由是,“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稳定、土地拆违、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按照廊坊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要求在6月份期间,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取消节假日。”

  此外,2015年7月10日,陕西延安“为了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保证“稳定工业增长、促进固定资产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行周六上班制度”。消息下发后,在实行两三个星期后,无疾而终。2012年4月7日,宁夏同心县官网发出来自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消息:根据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政府系统各单位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的通知》要求,从4月份起,全县各乡镇(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星期六照常上班……

  各地政府取消休假的理由各有不同,但结局却基本一致——在被媒体曝光后,再次下发通知撤销之前的通知或实行一定周期后不了了之。

  公务员双休日一再被个别地方政府发文取消,牵动的不仅是与之相关的公务员的心,舆论关注的热度也始终有增无减。网友们就此展开了激烈讨论,网上各种评论文章亦铺天盖地而来。那么,个别地方政府发文取消公务员双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法学专家。
是否违法众说纷纭

  南昌经开区取消双休的消息一经报道,即有网友表明了自己的担忧:任何人都有权享受周末待遇,不能因为公务员、机关单位就有所偏颇;企业单休属于违法行为,只是国家法律的执行力度太弱,如果机关部门周六也上班,那么企业可能就会更加肆无忌惮。更有人直言不讳,称取消公务员休假是“人治”的具体表现,认为官员满脑子都是“人治”思维。有人甚至诘问:个别地方政府接二连三发文取消公务员双休,类似闹剧何时休?取消公务员双休日,依据何在?认为这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为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个别地方政府通过下发“红头文件”取消公务员双休,显然是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表现。还有人认为,取消公务员双休是权力任性的表现,如果权力继续任性,那么取消公务员双休的事件可能还会继续上演。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正林也认为,个别地方政府发文取消公务员双休日是违法的。他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公务员享有正常休假的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从个别地方政府取消公务员双休的理由来看,都是站不住脚的,经济下滑、区域发展建设等和公务员是否加班关系不大,不应该因此剥夺公务员双休的权利。而且,即使应对突发事件,也不能停止所有的公务人员休假,应该只涉及与事件相关的部门人员。

  也有网友认为,不必对公务员周六上班过分解读。公务员毕竟不是普通职工,他们的角色定位与岗位设置,决定着他们在面对公共利益时,必须让渡一部分个人权利。有评论员撰文指出,尽管消息发出后,许多人鞭挞个别地方政府的做法,但取消公务员双休是否一律违法,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普通劳动者和公务员在一般情况下享受正常的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即特殊情况下可以安排适当的加班,事后再安排补休就可以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取消公务员双休是否违法,不能简单地做出结论。他指出,公务员法第76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在法定休息日加班的,如果事后给予相应的补休,而且这种加班是临时性的、非永久的,“这样的话,并不完全违背法律精神。”

  杨建顺进一步指出,尽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但该法却没有明确规定该工时制度是什么。有人用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作为“国家规定”,劳动法可以作为一种很重要的参照,按这个来算没有什么错误,但只能作为参照,不具有适用性,不能作为判断“取消公务员休假”合法与否的依据。公务员的种类具有多样性,性质也具有多样化,有些岗位还有其特殊性,没有办法正常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个别地方政府发文要求周六上班,如果说有具体的论证,有必要性的说明,就应当得到支持。临时性的调整,并给予补休,就没有什么违法性,所有的公务员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但如果加班太频繁,超过了国家制度所要求的限度,那就是违法了。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要求公务员周末上班为例,是为了对城区环境秩序及重点通道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其目的是好的。因此,有关的判断不能简单化处理,应当进行合目的论的解释。公务员法强调的是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休假权利。按照该规定,加班的给予补休,那就合法了。“但公务员法对加班的频度、强度、长度都没有具体规定。说加班就违法,这不成立,这是在合理性上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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