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19:42:08

一个民法题,有点迷糊糊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否定时,效力和善意取得是否冲突???

servant 发表于 2011-8-14 20:06:06

不冲突:向有过错方求偿。供参考。

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20:13:33

这……给点解析啊

729301125 发表于 2011-8-14 21:38:45

藏南公路把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了,举例很到位,但如果用民法术语组织语言解释,不知可否?

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21:46:46

藏南公路 发表于 2011-8-14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冲突啊,比如说甲让乙帮忙看着一个西瓜,乙呢觉得抱个西瓜很烦,就准备把它卖了,结果楼主你正好想吃西瓜 ...

很易懂,谢谢,不过我在想,10元一个西瓜,是否贵了……

建安书生 发表于 2011-8-14 22:07:45

我还以为是开封无子瓜呢

孤峰 发表于 2011-8-14 22:23:03

这个西瓜确实有点贵物有所值

729301125 发表于 2011-8-14 22:56:22

藏南公路 发表于 2011-8-14 2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如果细究的话就比较麻烦了,但还是尝试着分析一下吧。首先,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该行为成立 ...

很满意

asdsa 发表于 2011-8-17 12:39:45

不冲突,效力未定被否定的话主要区分动产、不动产,动产的话如果被所有权人否定,那么要看是否实际交付,
1:交付的话所有权人不能向善以第三人追认所有权,只能向无权处置人追认侵权赔偿责任;
2没有交付的话不构成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所有权人直接向无权处置人索要就可以了,至于无权处置人与善意第三人的纠纷不在此讨论:
如果是不动产的话:
1:如果没有登记,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生效要件,那么原所有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32051214 发表于 2011-8-25 12:41:24

一分钱一分货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02

藏南公路 发表于 2011-8-14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冲突啊,比如说甲让乙帮忙看着一个西瓜,乙呢觉得抱个西瓜很烦,就准备把它卖了,结果楼主你正好想吃西瓜 ...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09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13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32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36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39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41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44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47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49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51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54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56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7:58

呵呵

曾家二少 发表于 2011-9-2 16:38:01

呵呵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民法题,有点迷糊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