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帅的疯子 发表于 2014-3-30 22:09:44

看看人家11级政法干警都开始初任培训了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和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人民警察
初任培训的公告
为了使我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人民警察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完成角色转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和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人民警察参加初任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41名及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人民警察36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3人,区市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65名,乡镇机关40名,司法助理员5名,人民警察64名,共计177名。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4年3月25日——2014年3月31日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2:0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
(二)培训地点:良港商务酒店(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49号)
(三)培训内容:公务员法、公务员职业道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办事工作规则、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礼仪、公共危机及应用管理、广安市市情及经济社会发展解读、广安市新农村建设方向性课题、信访维稳与群众工作知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
(四)培训费用:参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资料费300元(不含食宿费),费用待正式录用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900元左右)。
三、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统一食宿)的方式进行,请每期参训人员务必按要求准时报到和参训,报到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服、个人日用品等)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精神,参训人员经初任培训合格后颁发《四川省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肖老师(13699659969)
附件1: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名单
附件2:2011年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人民警察名单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金竹 发表于 2014-4-3 13:05:35

希望河南11尽快有好消息

小象 发表于 2014-4-7 15:15:15

求主保佑!希望我们河南的赶紧赶紧出吧!!

最远的距离杰 发表于 2014-4-15 15:46:47

kan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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