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1-14 14:27:10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推荐: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为了增强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县编委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将在全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选聘6名。选聘岗位为文秘、财会、计算机、法律。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县全供事业单位中经人社部门办理了正式招聘或安置手续的工作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拟选聘岗位专业要求将参照教高9号、教学厅函15号、教高3号等规定执行。
  3、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月22日下午5: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选聘办法
  公开选聘按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4年1月25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各科满分为50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和程序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遇有因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时,聘用单位有空编且同意增加选聘名额的,同时聘用;不能增加名额时,按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八、纪律与回避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信阳考试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88718810376—8568918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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