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1-7 15:52:43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聘公告

推荐: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开封,成立于2003年并于同年开始招生,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学院现为全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民办高校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荣获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十佳院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由河南大学和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设有6个二级学院、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法、医、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4000余人。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应用型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的应用教学型独立学院。根据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招聘对象:2012、2013、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及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专业和硕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年龄:硕士毕业当年不超过28周岁(对应三届毕业生出生日期应为1984、1985、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当年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验者,硕士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放宽至32周岁。
  3、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者此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大河网首页:首屏推荐栏目(http://www.dahe.cn/ )
  2、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
  3、河南大学网站(http://www.henu.edu.cn/)
  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网站(http://minsheng.henu.edu.cn/)
  5、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www.jszpw.net/)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2月15日。
  应聘人员填写《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见推荐)发送至民生学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msxyrlzyb@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
  2、资格审查
  预审合格人员(以收到预审合格通知电子邮件为准)于2014年2月16—18日(9:00-17:00),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办公楼636室审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预审合格人员提交材料:
  (1)《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3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持培养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已修课程成绩单;学生证注册页报名)复印件;
  (5)能证明优先条件的各类证明、证书等;
  (6)党员应提交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本人。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测试应聘人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文字写作水平,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名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考察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后将进行组织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等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方能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2014年6月30日前未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超过规定时间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1-23885606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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