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12-13 21:19:54

2013年洛阳嵩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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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15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名额分配》(推荐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且具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嵩县社会保险中心(行政路13号,与迎宾街交叉口,伊源商务写字楼后)。
  3、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推荐2),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附报名表后)。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12月27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嵩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嵩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加分申请表》(推荐3),同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四)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招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护理专业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在上述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的规定进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上述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报考单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聘用公告发布在嵩县人才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323275、0379-66312028
                嵩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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