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开心 发表于 2011-7-29 10:03:33

第二次严正告宝葫芦!!!

第一,你的狂犬病症状越来越重了,疯狗似的到处乱咬。
第二,建议改名为宝糊涂,事实证明你是个纯粹的糊涂蛋。
第三,回帖时把嘴擦干净,干干净净做人。
欢迎大家对宝葫芦(宝糊涂蛋)的言论进行补充,所谓的正人君子打住。

如曼忒克 发表于 2011-7-29 10:08:35

{:soso_e100:}

乔继春 发表于 2011-7-29 10:11:31

{:soso_e100:}

稀有金属 发表于 2011-7-29 10:32:43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淡定

love红 发表于 2011-7-29 11:17:55

{:soso_e100:}

宝葫芦 发表于 2011-7-29 11:50:57

对2009、2010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问题是你们的档案在哪???你一毕业一般都是直接把档案带走或者学校寄走的,档案一般都是在自己这里,所以应届毕业生还是不能考,你个人妖!!!

宝葫芦 发表于 2011-7-29 11:51:30

头像搞成女的,肯定是心理变态的东西,人妖一个。。、。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第二次严正告宝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