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5831106 发表于 2013-10-6 20:53:30

2013年密押题

    青春,我与你相拥,与时间争锋。梦想,焕发青春激情,点燃胜利之火!渺小的我们,伟大的梦想。振翅翱翔,展现风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法】孟德斯鸠 政法干警考试,使得立志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学们,拥有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要过关,根本不需要什么借口,我们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成功!我们有理由坚信,经过数月的等待与拼搏,在今日,定会实现理想,创造辉煌!    我们本着对广大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剖析最新大纲,精准把握招考动态,在广大同仁无数个岁月的潜心研究和努力下,做以下总结与预测,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您的成功是我们孜孜不倦的动力,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骄傲! 京佳教育集团政法干警命题研究中心2013年9月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考题押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1.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京佳参考答案】B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但是并非所有的请求权都 适用,如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基于身份权产生的给付赡养费、扶养费和抚养费请求权等都不适用诉讼时效。故选B。2.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    )。    A.甲在垃圾站捡到了一部手机             B.乙与女朋友约会    C.丙殴打他人致伤的行为               D.丁赠与其侄子1000元的行为   【京佳参考答案】D本题中,A项为先占,属于事实行为,B项不产生法律关系,C项为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D项是民事行为,以赠与为意思表示并发生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导致所有权的转移。故选D。3.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 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京佳参考答案】A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因此,A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项说法错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通说主张,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故选A。4.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聋子             B.傻子             C.瘸子             D.瞎子   【京佳参考答案】B聋子、瘸子、瞎子都是身体残疾,只有傻子是精神残疾。身体上的残疾,不能作为有、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只有精神上的残疾才能作为判断标准。故选B。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A. 有效                                 B. 无效    C. 部分有效                           D. 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   【京佳参考答案】A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故选A。 6.普通合伙企业的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如果协商不成且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B. 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C. 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D. 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京佳参考答案】A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 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故选A。7.2009年5月l6日某甲与某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顺利考上外地的大学,就将其住房以约定的价格出租给乙使用。该租赁协议属于(    )。A.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无效的民事行为   【京佳参考答案】B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而且,条件是否成就是不确定的。题干中甲的儿子能否考上大学这个条件是否成就并不确定,因此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故选B。8.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行为(    )。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京佳参考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题干中,某甲处于危难之际,某乙为取得加倍利益,乘人之危,使甲作出不真实的意 思表示,损害了某甲的利益。因此,该行为属于乘人之危,是可撤销的。故选D。9.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是(    )。    A.被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人死亡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D.代理人辞去委托   【京佳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可见,“被代理人的死亡”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故选A。 10. 李某将其3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李某未按约定交付存款单。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 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质押合同不成立C.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             D. 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   【京佳参考答案】D   《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出质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生效不同,前者只要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而质权的生效要求质物的实际交付。本题中,李某王某订立了质权合同,质押合同生效,但未交付存款单,质权未生效,故选D。11. 权利质权的标的不包括(    )。A. 所有权         B. 可转让的专利权   C. 有价证券         D. 商标专用权   【京佳参考答案】A权利质权的标的必须是对无形财产的权利,而不包括对有形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故选A。12.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    )所有。A.发现人                               B. 土地使用权人   C.国家                                 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京佳参考答案】C   《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故选C。13. 依照民法理论,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 土地承包经营权   B. 地役权         C. 典权             D. 留置权   【京佳参考答案】D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故选D。14.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不包括(    )。A. 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附属物的权利B. 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转让给本村村民的权利C. 继承房屋以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D. 转让房屋后,再申请取得一块宅基地的权利   【京佳参考答案】D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选D。15. 依据是否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占有,占有可以分为(    )。    A.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B.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C.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D. 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京佳参考答案】B根据进行的占有是否依据本权,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以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故选B。16.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京佳参考答案】A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和理论,由于甲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是基于对不动产最低限度的利用,甲不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不影响其正常生活,所以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乙无权拒绝甲搬运建材需从其 家门前经过。故选A。17. 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A.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B. 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C. 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D. 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京佳参考答案】D   《民法通则》第84条第l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D正确。AC均属于人身关系,不是债。B属于共有,属于物权,不属于债权。故选D。18. 甲将自己一头重病的耕牛弃之野外,乙经过时发现此牛,牵回家中,经过乙的精心照料,该牛痊愈。后甲向乙索还该牛,那么(    )。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但应补偿乙支出的费用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C. 甲无权要求乙返还此牛,因为其已经抛弃了所有权    D. 甲无权要求乙返还此牛,但乙应给予补偿   【京佳参考答案】C    甲抛弃该牛后,已经丧失了对该牛的所有权,乙 拾得该牛,基于先占已经取得了该牛的所有权,因此乙不构成不当得利,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该牛。故选C。19. 甲与乙因买卖某画家的一幅画作而发生的债是(    )。    A. 可选择之债       B. 连带之债         C. 特定之债         D. 种类之债   【京佳参考答案】C在财物之债中,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以被区分为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题干中,甲与乙买卖某画家的一副画作,该标的物是特定、不可替代的,因此是特定之债。故选C。20. 一般情况下,下列哪些可以成为保证人?(    )A.甲9岁的儿子乙                     B.中国人民大学C.北京市司法局                         D.利民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京佳参考答案】D保证人是为主债务人担保债务履行的人,保证债务具有有偿性。因而,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订立保证合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保证人。故选D。21. 邮递员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投入其邻居张某家的信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 构成不当得利    B. 构成侵权行为   C. 构成无权代理   D. 并无不当   【京佳参考答案】D 本题中张某不明所以将报纸抛弃的行为没有过错,也无侵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侵权行为。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张某的 行为亦不构成不当得利。故选D。22. 下列属于债的保全方式的是(    )。A. 留置权         B. 抵销权         C. 代位权         D. 诉讼权   【京佳参考答案】C债的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因此,债的保全方式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故选C。23.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当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因为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合同B. 如果债权人不提供反担保,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C.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D.保证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范围应由第三人与保证人重新协商确定   【京佳参考答案】C《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故选C。24. 当事人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未约定期间的,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京佳参考答案】D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选D。25.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B. 如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C.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京佳参考答案】C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①须存在有效的债权;②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③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④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题干中,甲与丙之间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但是并没有通知乙,债权让与合同无效。因此,该协议对乙不发生效力。故选C。 26. 下列关于免除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B.免除是无因行为C.免除是处分行为                     D.免除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京佳参考答案】D免除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债务消灭的意思表示,是债务消灭的一种原因。债的免除,债权人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是单方行为。故选D。27. 定金的数额得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 20%             B. 15%             C. 30%             D. 50%   【京佳参考答案】A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故选A。28. 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 保管合同         B. 客运合同         C. 自然人借款合同   D. 赠与合同   【京佳参考答案】D    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客运、自然人借款合同均属于实践合同。只有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故选D。29.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时间规定不正确的是(    )。    A. 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    B.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 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接受,合同于当事人实际履行时成立   【京佳参考答案】A关于承诺的效力,我国采“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另外,我国法律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选A。30. 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人身权一律不能转让B. 人身权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和财产权益没有关系    C. 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是可以继承    D. 人身权是对世权 【京佳参考答案】D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人身权不能转让是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特殊类型的人身权也可以转让,如法人的名称权;人身权一律不能继承;人身权本身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和财产权存在一定的联系,如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财产性补偿。故选D。31. 某医院将该院近一年治愈的病人的名单刊登在自己制作的宣传材料上并到处散发,以宣传该医院的医治水平。该医院的行为构成(    )。    A. 侵害患者的隐私权                     B. 侵害患者的名誉权    C. 侵害患者的姓名权                     D. 真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京佳参考答案】A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是确有其事,但是不宜公开;名誉权则是捏造事实。本题中的情形属于确有其事,故为侵害隐私权。故选A。32. 下列权利中,属于民法上的人身权的是(    )。    A. 教育权         B. 劳动权         C. 肖像权         D. 地役权   【京佳参考答案】CA、B项属于宪法性权利,D项地役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形态。只有C项肖像权属于人身权。故选C。33. 下列属于旁系血亲关系的是(    )。         A. 祖孙之间的关系                        B. 兄弟之间的关系C. 夫妻之间的关系                        D. 父子之间的关系   【京佳参考答案】B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旁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题干中,B项兄弟之间是旁系血亲;AD项属于直系血亲;C项是配偶关系。故选B。34.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关为(    )A. 人民法院                           B. 婚姻登记机关C. 人民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               D. 当事人可自行确认婚姻无效   【京佳参考答案】A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可知,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故选A。35. 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属于(    )。A. 夫妻共同财产                         B. 复员军人个人财产C. 夫妻生活时间较长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D. 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京佳参考答案】B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18条明确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可见,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属于复员军人个人财产。故选B。36.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具备下列哪个条件(    )。A.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B. 继父或继母无子女C. 继父或继母年满30周岁                D. 继子女不满l4周岁   【京佳参考答案】A根据《收养法》第l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不受收养人年满30周岁、收养人无子女、被收养人不满l4周岁的限制。故选A。37.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A.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B. 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C. 承包经营权D. 因公死亡后,有关单位给其近亲属的抚恤金   【京佳参考答案】A    选项B中的保险金已有受益人,受益人即为所有人;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可继承,承包经营的收益才可继承;抚恤金是给死者的近亲属的,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故选A。38. 儿媳能够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公、婆遗产的继承,必须符合下列哪项条件(    )。A. 与公、婆共同生活                     B . 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C. 丧偶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D. 丧偶并且没有改嫁   【京佳参考答案】C根据《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故选C。39. 以下哪种情形不会导致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    )。A. 篡改遗嘱内容,取消了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B. 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C. 由于正当防卫而杀死了被继承人的D. 虐待被继承人的   【京佳参考答案】C《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A、B、D项都属于《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情形,故选C。40. 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代位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B.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C. 转继承只能适用于遗嘱继承D. 转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京佳参考答案】B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先死亡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我国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因此,只有B表述正确。故选B。41. 可以适当分给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遗产份额(    )。    A. 只能多于继承人                     B. 只能少于继承人    C. 与继承人相同                         D. 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京佳参考答案】D《继承法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或少于继承人。”故选D。42.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    )。A. 一律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   B. 首先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C. 推定岁数较大的人先死亡               D. 推定身体虚弱的人先死亡   【京佳参考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故选B。43. 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     A. 严格责任原则                         B. 过错责任原则C. 公平责任原则                         D. 无过错责任【京佳参考答案】B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凡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原则上都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选B。   44.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若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则(    )。    A.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B. 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 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 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按过错大小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京佳参考答案】A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选A。45. 李某因记恨同事刘某,故指示赵某、孙某将刘某打伤。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    A. 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应当由赵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应当由李某、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应当由李某、赵某和孙某三人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京佳参考答案】D   《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二、简答题1.简述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京佳参考答案】第一,2个以上合伙人;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京佳参考答案】第一,当事人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第二,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第三,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第四,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3.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京佳参考答案】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第一,婚姻自由原则; 第二,一夫一妻原则;第三,男女平等原则;第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第五,计划生育原则。三、论述题1.论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京佳参考答案】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特征:物权的本质并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作为一个法律范畴,物权是特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物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绝对权;第二,物权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第三,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第四,物权是一种能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2.论述侵权责任的特征及一般构成要件。 【京佳参考答案】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特征是:第一,侵权责任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二,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第三,侵权责任的方式具有法定性;第四,侵权责任形式具有多样性;第五,侵权责任具有优先性。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第一,加害行为;第二,损害事实;第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四、案例分析题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某向赵某提出愿以20万元购买该房,赵某表示同意,双方约定:(1)由王某先交付房款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于一个月内付清;(2)一周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天后,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委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该房中,并答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再给付其加工费和搬运费。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屋遭雷击着火,房屋和家具均因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经交付的10万元房款,赵某不仅不返还,而且还要求王某给付所欠余款l0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家具加工费和搬运费,遭到王某拒绝。三人发生争执。问:(1)本案中毁损房屋的所有权是否移转 ?为什么?(2)本案中家具的加工费和搬运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京佳参考答案】(1)毁损房屋的所有权尚未移转。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因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房屋所有权仍然由赵某享有。(2)家具的加工费和搬运费由王某承担。王某与李某之间形成了加工承揽合同与个人间的劳务合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在李某已经交付王某定做的家具并已经履行搬运劳务之后,王某应当按照和李某之间的承揽合同和提供劳务合同中的约定支付酬金。同时,由于家具已经交付王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家具灭失的风险应当由王某独立承担。   

87195574 发表于 2013-10-6 22:44:56

。。。。 求解该贴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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