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7-26 13:00:44

上街区委政法委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根据选调工作进展情况,经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选调报名条件,区直机关、镇办以及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师)凡是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第一种情况: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种情况: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在职本科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工龄在2年以上。
  同时,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6日下午五点。
  特此通知。
                    中共郑州市上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7月25日

love红 发表于 2011-7-26 13: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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