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8-8 18:11:03

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doc

附件2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凡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下列相应专业类中所涵盖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某专业类中某一具体专业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所要求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下列专业类别中未包涵的某具体专业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所要求的该具体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二、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三、财会金融类: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证券、审计学、投资学、财政学、税务、统计学、银行学、保险等;四、经济类:经济学、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劳动经济、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五、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等;六、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七、英语类: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英语等;八、电子通信类:电子、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无线电、通信、通信工程等; 九、机械类: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设备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电设备、机电一体化等; 十、医学类: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等;十一、药学类: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理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药理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品检验、应用药学、化学制药技术、现代中药技术、中药资源与开发、化工与制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等; 十二、贸易类:贸易、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外贸、国际商务等;十三、土建类: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工民建等;十四、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民航运输、船舶运输等;十五、材料类:材料科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工程技术、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等; 十六、新闻出版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出版信息管理等;十七、教育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等;十八、生物类:生物科学、应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十九、地矿类: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等;二十、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等;二十一、环保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二十二、农学类:农学、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畜牧、园艺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 二十三、林学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工程、林业技术等;二十四、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糖工程、粮食工程、油脂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粮油储藏、农产品贮运与加工、水产品贮运与加工、冷冻冷藏工程等;二十五、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二十六、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医学影像等;二十七、公安类:公安学、公安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管理、治安学、治安管理、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警卫(学)、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预审(案审)、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涉外警务、警犬技术、禁毒学、法医学、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二十八、监所管理类:监狱学、监所管理、狱内侦查等。应试者所学专业不属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的人员,视为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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