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7-24 10:23:04

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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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发【2005】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按照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安排,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岗位见推荐1)。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具有平顶山户籍的应届和往届尚未就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特殊岗位不受户籍限制(详见推荐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25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聘用岗位学历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三个指定网站均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于2013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约为130像素,高度约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
  2.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考生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考生,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指定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经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3.网上缴费
  考生自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3年8月5日17:0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8月14日9:00至8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6.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8月6日9:00至8月7日17:00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提交材料:
  (1)填写《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推荐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2978868(市人社局监察室)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简章咨询电话:0375—— 2979951,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 4970568)。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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