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7-23 08:48:27

2013年山东省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人,分别为法律专业4人、计算机专业4人、财会专业2人、文秘专业2人、法医专业2人。具体招聘计划、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其中法医、计算机、财会专业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市生源)。
5.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1986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3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原临朐县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县城城南街南段东侧)。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同时携带《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一个职位(专业)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专业)的招聘计划,其减少或取消的计划经研究后可调整到其他职位(专业)。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
3.现场目测
目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对目测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综合写作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qxrsj.gov.cn,下同)”、“临朐县公安局网站(http://www.lqgaj.gov.cn,下同)”上公开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按照2011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综合写作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体检与政审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朐县公安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派遣、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临朐县有关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按工资渠道分别每月增发基本工资30%、20%的补贴。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3186990,0536—3212312
附件1:《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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