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6-27 10:06:50

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推荐:1.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2.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为满足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推荐1)。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高中、初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采集图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小学(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东段)。
  (三)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材料(原件)
  1、《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推荐2,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但政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已进行人事代理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及电子信息采集费7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2013年7月5日上午9:00在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保证。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9日(上午8:00—11:30点,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鹤壁市淇滨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并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以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为准。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科从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中抽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信息的发布
  鹤壁教育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网站设置公开招聘教师专栏,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392-33179553330295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