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6-20 20:49:23

郑州市中原区201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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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该区201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招聘名额:180名。其中,高中1名,初中38名,小学116名,幼儿园25名。
  高中教师1名:数学1名;
  初中教师38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5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1名,心理3名,物理3名,化学1名,体育2名;
  小学教师116名:语文52名,数学39名,英语4名,体育7名,音乐7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2名,特教1名;
  幼儿园教师25名。
  单科报名人数按照大于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果小于此比例,招聘名额酌减或取消。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初中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师范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6月20日,在大河报、郑州晚报和郑州教育信息网、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原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纳考务费60元。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报名,8月10日前交验证件,届时不交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7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本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4)教师基本功(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
  2、笔试时间:7月10日,具体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3天。
  (五)试讲答辩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1)试讲答辩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2)试讲答辩内容
  高中:现行全日制普通高中教科书;
  初中:现行新课改教材;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答辩问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3天。
  (六)体检
  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高校毕业生的考察由毕业院校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意见。
  (八)聘用程序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签定意向书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参与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六)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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