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6-22 15:07:56

信阳商城县2011年招聘高中教师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城县2011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及招聘工作第一阶段完成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教学能力并重原则。
  二、招聘学校、名额及学科分布
  商城县高级中学、上石桥高中和观庙高中共招聘教师16名,其中数学2名、物理3名、化学3名、历史1名、地理3名、音乐3名,体育1名。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属国家“985”、“211”高等院校毕业的未就业本科生。
  3、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4、专业与招聘计划学科相同或相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商城县滨河北路21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30。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薄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填报报考岗位并填写《商城县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2011年7月4日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报名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图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女生笔试加2分。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人员,面试办法与第一阶段方式相同。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的60%+面试成绩的40%。
  5、体检:依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学科顺位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考核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和查阅考生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如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所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填报志愿,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转为正式在编教师。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杰任组长,副县长周刚同志任副组长,县纪检监察、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开展。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县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城县2011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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