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14 15:32:55

南阳镇平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我县中小学校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这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专业、名额、学历要求及对象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其中:
  1、全兴双语实验学校30名(语文6名,数学5名,外语10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体、音、美学科须专业对口。
  2、城区初中教师20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3名,物理3名,化学2名,历史3名,地理3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二本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城区初中教师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三年。
  3、城区小学教师20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4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三本以上学历,体、音、美学科须专业对口。城区小学教师需到农村小学支教三年。
  4、县直幼儿园10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师毕业且已取得幼教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资类艺术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5、农村小学教师120名。其中2001年毕业的定向生5人(语文2人、数学3人);2001年毕业的并轨生5人(语文3人、数学2人);深山区小学10名(语文5名,数学5名)。其他农村小学100名(其中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20名,体育10名,音乐10名,美术10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非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
  6、招聘对象:2001年以后毕业(未就业)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中专指中等师范类和幼师类学校)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3、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凡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5、具有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无政策性因素,试用期内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所有参加应聘人员必须为本县户籍(以2011年4月24日前镇平县公安户籍档案为准)。
  7、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120分以上,低于12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招聘程序
  (一)广泛宣传(4月7日-4月24日)。充分利用媒体和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招聘简章,引导和鼓励符合报考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应聘。
  (二)报名(4月25日-4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毕业生也可持学校证明)、五张1寸免冠近照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每人只准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依据报考条件,由县人劳部门会同县纪委、县教体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按规定二年内不得参加县组织的招聘活动,情况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笔试(100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五)面试(试讲,100分)。按照招聘职位、区域类别、应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应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只要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
  (六)体检。按据实测算的(其测算办法为:面试人数÷1.5=实聘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因应试人员不足或体检后因身体原因出现缺额的,缺额不补。
  (七)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学校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来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七天无异议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事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财政全供入编和聘用手续。2011年毕业生其手续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全供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月工资按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工资执行。试用期满,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者,由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正式人员规定的待遇,否则不再聘用。
  六、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常英敏任组长、副县长屈云霞为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李立、财政局局长王清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柴光平、县编委办公室主任陈庆泽、县教体局局长辛占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谭逢源、县教体局副局长徐瑞云为成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柴光平为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谭逢源、县教体局副局长徐瑞云为副主任。
  七、招聘纪律
  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严格用人标准,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镇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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