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13 18:09:46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报考条件的说明


河 南 省 人 民 检 察 院关于对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报考条件的说明 4月13日,《大河报》报道的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报考条件有误,现就本次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报考条件作以下说明:一、除学历等条件要求外,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均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省检察院刑法或刑诉法、民商法职位的,还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报考市县两级检察院职位的,均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也不需要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二、对《简章》“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免于专业科目的考试,该科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且报考县(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不受相应专业和全日制学历的限制。但报考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的说明:1、《简章》里这两个规定是对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报考上述这些单位法律专业制定的优惠政策,并不是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只要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也可以报考上述这些单位。2、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只能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使用,所以报考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为A证。三、除《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外,每个职位的报考条件和学历要求在附件1《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中均有详细的规定,请考生认真详细地阅读。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处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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