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3-29 12:42:28

新乡平原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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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平原新区拟招聘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金融贸易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新乡平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待遇
  人员聘用后,身份为新乡平原新区全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新区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并填写《新乡平原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50元。
  六、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新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7房间)(位于平原新区河南省农科院基地)。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超过这个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电话:03737373866      03737373966
  监督电话: 03737373566
  七、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答辩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于考试,优先考核聘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一比三进入面试,面试统一组织,由考官现场提问并综合评定。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新乡平原新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
  4、组织考核: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乡平原新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区党工委研究后确定。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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