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4-13 10:10:23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硕士和护理人员85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92号)等规定,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和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详见附表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
  1、共性条件
  ⑴、身体健康。
  ⑵、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
  ⑶、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认同我院价值观。
  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2、学历条件
  ⑴、临床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院校),西医类别。本硕连读的硕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⑵、医技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本硕连读的硕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⑶、护理人员: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合格成绩单)。2013年护理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学生证(2013年护理专科毕业生不允许报考)。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7岁以下;护理专科生年龄在26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网和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
  ⑴、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于2013年4月12日--21日,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或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www.sqsyy.com)下载并填写《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于2013年4月22日进行现场确认。
  ⑵、现场确认地点: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护理本科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证(或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商丘市人才市场、商丘市卫生局和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1、临床和医技专业硕士毕业生,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对其进行面试。
  2、护理专业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⑴、笔试:
  笔试由商丘市人才市场、商丘市卫生局和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的自我推介、专家领导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总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择优聘用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档案实行人事代理。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255605 0370--3255625
  2013年4月11日  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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