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2-8 16:39:40

河北省关于对2012年度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拟录取人员及复试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对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拟录取人员及复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举报电话:0311—87907002 、87909223、87909482。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2012年河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拟录取人员和复试人员名单

zjf6999 发表于 2013-2-8 22:09:15

政法干警还要复试么?

夏日微风110 发表于 2013-2-10 14:12:4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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