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6-29 12:33:52

2010年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专科)

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招录人数:[*]专科生8437人。[*][*]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毕业去向:[*]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a511745231 发表于 2010-6-29 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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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筱香 发表于 2010-7-4 20:27:47

应届?09届 的有戏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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