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8 17:30:21

安阳出台规定 县区公安局长要喝酒得向市局请示

县区公安局长要喝酒得向市局请示
  □记者 张波 通讯员 周孟亚
  今报安阳讯 县区公安局局长即使不值班,喝酒也要向市局主管局长请假批准……昨日,安阳市公安局出台六条特别规定,安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法杰要求全体民警都要遵守,否则市公安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作检讨发言、诫勉谈话、预免职3个月、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措施,并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六条特别规定”包括:第一,除了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外,安阳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饮酒,必须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各县(市)局、分局局长和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饮酒,必须经安阳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批准;其他领导和民警饮酒,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第二,严格值班备勤制度;第三,严格警车管理制度;第四,严格请销假制度;第五,彻底消灭“零追逃”派出所,每天至少要安排一半警力,全天候专职追逃,12月15日前,必须消灭“零追逃”记录;第六,加强出市路口巡逻盘查。

责任编辑:姜秋霞

liuhuilinhan 发表于 2009-12-8 17:50:14

这个也太狠了吧

梦幻的法 发表于 2009-12-8 18:24:35

灰常狠!!!平时朋友来了,或者谁家结个婚什么的都要打电话申请.....

zhengoaki0 发表于 2009-12-8 19:19:12

{:5_557:}晚上我快睡觉的时候喝一瓶啤酒 还有督察查我

草根 发表于 2009-12-10 02:17:05

。。。。。。。牛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阳出台规定 县区公安局长要喝酒得向市局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