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浪子 发表于 2009-11-23 18:12:12

2010国考申论辅导——申论热点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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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分别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等。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企业改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存在的问题包括:
  一是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职工身份未进行置换。一些改制企业中未按《公司法》要求进行更名,有的虽进行了更名,但资产转移手续均未办全,未办理的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车船使用证、商标、自营出口权等。此外,相当一部分改制企业对职工身份未进行置换,没有通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买断职工身份,这样很可能给企业今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全面建立和规范运作,企业内部管理失控的现象依然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对企业的管理逐渐由直接领导转向间接引导和宏观调控,因而强化改革企业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不少改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运作都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仍然停留在职工入股、企业更名,其他一切照旧,穿新鞋走老路;有的企业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变为缺少监事会的“二会一层”;有的虽然已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纸上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但实际上得不到落实,存在“董事不管事、监事不问事、企业法人包揽事”现象,甚至投资、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也由少数人说了算。由于“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全面有效地落实到实处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部分改制企业管理失控,造成失误。
  三是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审计调查中发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资产评估不实而造成部分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在一些企业还相当严重。
  四是社会统筹保险制度尚未全面有效落实。三项保险金欠缴严重。有的未实行医疗保险,有的未实行失业保险。改制企业中已实行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统筹保险制度的,欠缴、少缴“三项保险金”现象严重。 >> 政策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发电〔200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企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现就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层面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忽视职工民主权利,改制方案不公开,职工安置方案也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质疑和不满,引发职工群众上访事件,个别企业甚至出现极端暴力事件,给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继续深入推进企业改革,不仅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而且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做好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民主营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要积极支持政府和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通过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群众讲清楚有关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讲清楚企业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企业的发展思路,争取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依法顺利进行。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的民主管理工作
  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确保职工群众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推动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的有关要求,协助和监督企业将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裁员及分流安置方案等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督促企业在实施改制时,将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工会要监督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要督促企业按照“两办逋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的规定要求,将改制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视为无效。要坚持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不能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代替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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