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在线 发表于 2008-12-2 18:17:22

上海市2009年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strong>1</strong><strong>、问:今年招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strong> <br>
  答:招考的对象是: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生源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毕业生的学历须经教育部审定核准。<u> </u><br>
<strong>  2</strong><strong>、问:2009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strong><br>
  答:春季班人民警察学员将于2009年4月前入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br>   <strong>3</strong><strong>、问:今年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strong><br>
  答:考生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下,即1983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br>
  <strong>4、问:笔试科目分数成绩怎样分布,其合格分数线如何确定? </strong><br>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英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a href="http://www.spta.gov.cn/">www.spta.gov.cn</a>)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a href="http://www.police.sh.cn/">www.police.sh.cn</a>)上公布。 <br>
  <strong>5、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strong><br>
  答:(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
为1000米跑步,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步。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米障碍跑和3000米跑,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米
障碍跑和1500米跑。考生还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br>
  (2)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50%、体能测试10%)确定合格人员,并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常规体检和机动车驾驶人员体检。有驾驶证者可免于参加驾驶员适应性体检。 <br>
  (3)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br>
<strong>  6</strong><strong>、问:招生体能测试的成绩如何计算? </strong><br>
  答: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招录特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br>
  <strong>7、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和体检的信息? </strong><br>
  答:面试和体检的通知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经常留意网站,另外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 <br>
 <strong> 8、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strong><br>
  答:参加面试的考生除应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以外,须持有学历文凭原件。 <br>
  <strong>9、问:报考人民警察学员应具备哪些身体条件? </strong><br>
  答:应符合原人事部、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 <br>
  <strong>10、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strong><br>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进行认证。 <br>
  <strong>11、问:招生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strong><br>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br>
  学员入学后须自费取得C1类车型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 <br>
  <strong>12、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strong><br>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
贫困家庭的考报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
438号)审核确认后,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上海市公安局分别承担。 <br>
<strong>  13</strong><strong>、问: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假户籍等虚假信息,以及考试zb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strong><br>
  答: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后,立即取消其学籍。

激情飞跃 发表于 2008-12-2 20:33:12

顶一个 河南有没有这样的行动啊:L

牙痛 发表于 2008-12-2 21:24:08

晕,我就是09年的应届生阿。。。为什么不能考阿。。。难道要我们等2010年??还是会有09年秋季班?

竹林单猫 发表于 2008-12-3 10:03:08

机会太少了~

zhengtu123456 发表于 2008-12-3 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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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tu123456 发表于 2008-12-3 1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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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tu123456 发表于 2008-12-3 1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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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tu123456 发表于 2008-12-3 1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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