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警长 发表于 2008-11-21 13:01:55

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实际,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驻马店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关专业的毕业生、在职人员;
2、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河南省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关专业的毕业生、在职人员。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年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考信息
简章自2008年11月20日起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发布,同时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发布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四)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6张,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4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08年12月5日9:00至1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市人事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红旗出版社)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红旗出版社)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语言理解及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
笔试试题委托外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08年12月6日上午8:00—9:4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11:40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百分之五十+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百分之五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zb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按照不同岗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报考市技工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教材分析处理、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程序、仪容仪表等;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每类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职位需要,报考计算机类职位的,在面试时加试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百分之七十五+专业知识加试成绩×百分之二十五。
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另行制定。
(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百分之六十+面试成绩×百分之四十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环保局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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