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2-7-27 13:35:00

焦作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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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文件)要求,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133名。
  1、修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分所21名;
  2、修武县水政监察大队基层水利服务站8名;
  3、修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10名;
  4、教师40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16名、小学14名;
  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
  6、乡镇下属事业单位20名;
  7、修武县新闻办公室4名;
  8、修武县周庄新市镇建设管理办公室4名;
  9、其它全供事业单位16名。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见推荐。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护高度一致;
  2、具备工作岗位所需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见附表。
  4、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拟报考工作岗位要求,报考教师的如教师资格证与学历专业不符的,可在两者中任选一专业报考。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12年7月底前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7月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教师的需同时持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需同时持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修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4、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者请于2012年8月16日至8月17日持身份证及报名缴费票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报考其他职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及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如拟聘专业岗位与所报考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名额。对因达不到比例不能开考的专业,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没有合适岗位的,退还报名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专业入围面试人员第一名的成绩计算;本人如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人员的面试内容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授课能力;报考其他职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本次招聘不再分类体检,一律按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入围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级以上综合治理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纪及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等。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本人填写《修武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和乡镇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公布岗位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专业分岗位由个人依次选择拟聘用单位,并按要求填写《修武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到县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五、纪律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192292 0391——718821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1——7118607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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