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7-10 21:50:21

南阳新野县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人才资源,提高新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范围
  1、为了引进急需的医疗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专业毕业生20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面向新野籍(新野县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为新野户籍)普通类专科学历医疗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医学影像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若招聘数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数额。
  3、面向新野籍(新野县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为新野户籍)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若招聘数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数额。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护士资格(或已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法
  面向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医疗专业的毕业生,采取面试的方法。
  面向普通类专科学历招聘医疗、医学影像专业和面向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招聘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采取笔试的方法。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8月3日
  3、报名地点: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县人社局大门西)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护士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8张报名。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
  六、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七、考试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及医学影像专业一套试题,护理专业一套试题。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公布。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两年以上、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根据笔试最终成绩,按招聘数额1:1的比例分专业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若报考人数多于20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遵纪守法等情况。
  九、公示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政审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成绩、政审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招聘人选。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协议。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就业介绍、入编、人员岗位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新野县2012年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65033581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表:新野县2012年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计划http://images.haedu.cn/2012-07/Images/201207100943184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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