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进来帮帮忙 谢谢了
2011年我们黑龙江省公告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按着这样2012年 2010年毕业的能报政法干警吗 {:soso_e141:} {:soso_e141:} {:soso_e141:} {:soso_e141:} {:soso_e141:} 可以吧! {:soso_e121:} 可以 还得看你那边公告啊 yuzhengzhu 发表于 2012-6-27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完全可以,安心复习吧
谢谢啊 ①輩子⒈懠過 发表于 2012-6-28 0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
感谢 日立168 发表于 2012-6-27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以往的规律,肯定能的,但今年是新的开始了,等公告吧!
太感谢了 ①輩子⒈懠過 发表于 2012-6-28 0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
谢谢 每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等公告吧。 国家政策是这样看你们那边执行不,反正江苏基本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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