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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派出所长买90万元酒打白条 县局称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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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21: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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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一派出所所长去年8月拉走郑州一家烟酒店价值90万元的高档酒,一年多了拒不结账。烟酒店老板多次向这位所长讨要酒款未果,遂将其诉至当地法院,法院也于今年8月判该所长败诉赔钱,而这位派出所所长不露面。对于此事,中牟县公安局纪委也表示无奈。东方今报记者接到郑州市民贾恒求助,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结识刘所长,以为遇贵人

38岁的贾恒籍贯商丘,前些年在郑州纬四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开了一家名为“河南博泉商贸公司”的烟酒商店,妻子出任公司法人。

去年4月,贾恒经朋友郭某介绍,在郑州结识了中牟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所长刘永红。年近50岁的刘所长称自己在中牟工作多年,人脉很广,可以帮贾恒拓展销路。

生意场上有贵人相助,贾老板欢喜不尽,想着刘永红贵为派出所所长,年龄又长自己不少,定然是讲信用的好老兄。于是他毫不犹豫将价值90万元的白酒、红酒,在分文未收的情况下,分两次提供给了刘所长。

贾恒说,碍于情面,当初刘永红来拉酒的时候,双方并未签订代销合同,只是让刘所长在供货清单上打了字据,双方只是口头约定10天内结账。

●赊酒不还钱,无奈上法院

在贾恒向记者出具的两批供货销售清单上显示,第一次提供的是五粮液系列酒珍品彰显尊贵、杜康一帆风顺、杜康御窖、赖茅珍品8年、卡斯特邦塞精选干红等,共2880瓶,合计86.1万元。清单后注明“货已收到款未付,刘永红,2010年8月9日”。

第二份供货清单显示,8月21日,贾恒向刘永红提供300件精制宝丰窖藏酒,刘永红写下“货已收款未付,叁万玖千元”。

贾恒说,刘所长自从拉走了酒,就鲜有露面,约定的结账时间很快过去。开始的时候,他碍于面子没急着催账,直到后来周转资金吃紧,才慌了起来,“不料刘所长找尽了理由推托,也不说不结账,就是不见他的人。90万对我来说可不是小数目,我后来也急红眼了,索性撕破脸皮。”

万般无奈之下,贾恒一纸诉状将刘永红诉至中牟县法院,并要求支付拖欠酒款及利息。

●判决书已下,欠款仍难拿

中牟县人民法院今年年初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该法院标号为(2011)牟民初字第977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90万元酒款,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不予支持。判决称,被告刘永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90万元酒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落款时间为“2011年4月6日”。

贾恒称,刘永红没有上诉。但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刘永红仍不还款。两个多月前,贾恒向中牟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经过多番寻找,贾恒打听到刘所长在黄河滩区承包了几百亩地,“我找到刘所长死缠滥打,算是从他那儿拉回来了还没销出去的酒,价值7万元左右。”

后来,贾恒加大了追债力度,刘所长则干脆跟法院和贾恒玩起了“躲猫猫”,连电话也不接了。贾恒说,自从把酒送给刘所长代销,他为了讨账往中牟跑了不下50趟,就见了刘所长两回。万般无奈,贾恒来到了中牟县公安局要人。

●级别有点高,县局管不了

12月5日上午,记者随贾恒赶至刘永红任所长的中牟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正在值班的民警称,刘永红身兼雁鸣湖景区治安队长等多个职务,平时忙得很,长年不到所里。当日,记者致电刘所长询问其去向,刘称回老家周口了。

当天下午,贾恒将此事反映给了中牟县公安局纪委。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县公安局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件事,并当即拨通了刘永红手机,告知他来局里尽快解决。刘称身在周口。工作人员遂告知记者,他们会协助督促解决。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随贾恒来到了中牟县公安局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这回则称刘永红是副科级干部,其违纪行为归县纪委管,县公安局管不了。记者用纪委办公室的座机拨打了刘永红的手机,刘则称自己此刻身在郑州,匆匆挂了电话。

●公道难讨回,欲哭又无泪

面对“神出鬼没”的刘所长,贾老板欲哭无泪。

11时许,记者随贾恒来到了中牟县城关镇解放南路刘永红的家,见到了刘永红平时驾驶的轿车还在,但其房门久敲无应。

昨日下午,记者按照贾老板提供的电话,联系了中牟县法院执行庭负责此案的朱队长,询问此案的进展情况。朱队长称按照该法院内部纪律,不能给媒体记者提供任何信息。

“真就拿他没办法了。”疲惫不堪的贾恒称,自己当初之所以相信刘永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的身份背景,他希望中牟县法院和县公安局能真正重视起来,帮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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