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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11年河南省考录公务员地税系统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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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1: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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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税系统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11日(周日)早上7:00前,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院内分组集合(分组情况见附件)。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按工作人员要求上交通讯工具,体检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如私自使用,取消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
    3.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标识,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4. 考生要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180元(体检医院收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确认通知单。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9.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给出体检结果的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场进行复检。其他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 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11.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中“招录机关应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的要求,体检结果不再在省局外网公布。对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由省局人事处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12.请及时到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以备考察等环节使用。(我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其地址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咨询电话65796015;详情可登录“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事指南→学历认证”查询。)


    联系电话:0371—65806393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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