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百科名片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一种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目录
产生原因 部分事件 防范措施
编辑本段产生原因 近年来,中国高校弄虚作假现象比较严重。学术丑闻在过去的2009年频频曝光,学术腐败已经蔓延到多数的学术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称,几乎中国所有高校都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
高教研究专家、华东师大唐安国教授指出,目前学术环境比较浮躁,一些人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某些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又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学校要争排行,一般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
高校问题研究专家熊丙奇教授对此认为,之所以长期以来高校学术不够规范甚至失范,一方面,对于校方来说,处理学术不端事件,可能影响学校形象、影响自身政绩;另一方面,处理学术不端事件,可能牵涉到诸多既得利益,包括申请课题、争取经费;此外,校方明白,不少教师的不端行为,其实是各类不合理的量化指标所逼出来的,包括经费指标、课题指标、论文指标、专利指标,导致大学校园充满浮躁与急功近利。“高校的学术失范,有学者自身道德方面的原因,但更多是由于当前的学术体制造成。”熊丙奇认为,目前更重要的是在教育体制内整体建立减少失范、防范失范的制度。
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表示,其学术造它国家的学术不端行为往往只局限于学术界,但中国学术领域的腐败行为却是与其它领域,特别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紧密结合。一方面,官本位的体制使得科研、教育机构变成了官场的一部分,研究职务、头衔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例如系主任是处级、校长是局级、院士是副部级等等,名为学者,实为“学官”,因此,官场腐败必然会导致学术腐败,也必然要包庇学术腐败。
在对待学术造假问题上,说某些高校领导已经愚蠢到了是非不分的程度,一点也不过分。《西安晚报》2010年3月22日报道说,一位校领导约见6位参与举报李连生的教授谈话,一见面就说,“现在高校弄虚作假成风,你们不要大惊小怪。你们这个举报,弄得校领导50天来日夜不得安宁,你们是始作俑者。我现在宣布,如果你们6人愿意退出,还为时未晚。你们如果是为了利益,我们可以转达李连生们,让他们把教育部一等奖匀给你们一些。”第二次约见6名教授谈话时,“另一位校领导让他们停止网上的检举揭发,称现在网上和报纸揪着不放,(对学校)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希望不要再到社会上去渲染”。这一段话,就是某些高校领导“护假心态”的最好写照。
对于高校学术造假的原因,有人把它归咎于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只重数量,不重质量,量化管理学术和科研;有人认为是高校的学术浮躁所致,各高校盲目拔高标准、盲目定位;也有人认为是我国大学的制度缺失使然。这些分析都不无道理,也的确指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的诸多问题。然而,不管是制度缺失,还是学术浮躁、抑或是教育产业化,都只是产生学术造假的外在原因,究其根源,其实还是大学精神的缺失。因此,治理高校的学术造假,呼唤我们重建和弘扬大学精神,社会期待着高校的学术回归理性和尊严,也期待着大学精神的重塑。
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好人主义”盛行,相关部门惩处不力。许多知情的同事、同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身边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是在造假行为被曝光后依然三缄其口、不置可否。造假者的所属单位,为维护本单位的“形象”和利益,或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或采取拖延战术、不了了之,有的甚至找出种种理由为造假者辩护开脱;主管部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至今没能拿出一套可操作的、具有震慑力的惩戒办法。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好人主义”和虚张声势、息事宁人的打假潜规则,无疑是对学术腐败的包庇纵容。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只有更多的打假者仗义执言,才能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使造假者无处遁形,让想造假者悬崖勒马,让诚实有信成为主流价值观。
编辑本段部分事件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造假事件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2009年4月
●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血液病专家陆道培开发布会指认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2009年5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6月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2009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2009年9月
●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时,张冠李戴,大肆造假。此事被郭颐顿副教授在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揭露,轰动一时。夏纪梅因此得了“夏骗骗”的外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编辑本段防范措施 专家学者认为,必须用道德、体制和法律建设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认为,学术造假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不合理和学风道德出现了问题。他指出,在评价教学、科研成果时,不能仅以论文数量为依据。对业绩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实行量化管理,以不够科学合理的“指挥棒”,加剧学术界急功近利心态的蔓延,使剽窃和粗制滥造之风愈演愈烈。史宁中说,在考察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对其道德品质、学术作风的要求,树立“学术荣辱观”。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郑楚光指出,一些高校学术造假现象严重,抄袭之风横行;一些高校自由、民主之学风每况愈下;有学者放弃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投身于经济效益明显的领域;有学者不专心提高科研质量,全凭金钱、关系找项目;更有学者丧失严谨学风和职业道德,抄袭他人文章。他认为,应改革高校行政化体制,改变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不平衡。
而37名科技界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中,更是直接对学术体制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中包括从根本的选拔制度入手,解决官本位思想的问题,为管理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设计不同的人才培养渠道与选拔标准,不要以提拔为行政官员作为对人才的奖励;在教学科研上充分发挥教授、科学家的主导作用,在教学、科研资源分配方面,特别是科研经费的配置上,应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决定;提高在一线从事科研教学人才,特别是优秀人才的待遇,将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建立适用于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体系等。
针对学术造假的不同表现形式,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进行不正当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第三类是指从法律界定上讲,已经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张文显认为,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该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性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已提出“关于惩治学术腐败”的建议。建议由教育部牵头,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协助,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起草惩治学术造假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学术造假的界定、界定的专门机构、惩治的机制机构、惩治依据、惩治方式、惩治力度等内容,为进一步立法做准备。
在教育部举行的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透露,新成立的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经接到不少反映高校学术造假的举报,教育部对涉及直属高校领导的举报将邀请业内专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力求让学术造假者付出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