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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来校应聘科研、教学、医疗等主系列岗位,学校统一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应聘其他非主系列岗位的面试形式参照执行。 教学能力试讲要求:应聘人员自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3-5分钟,要求有板书,不允许做电子课件。 科研能力(专业技术)测评要求:应聘人员针对自已的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或毕业课题研究方向)进行3分钟汇报,然后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应聘人员从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库中抽2道题,任选一题进行作答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测评时间为3-5分钟。 外语水平测试要求:应聘人员与评委面对面交流,三或两名考生为一组进行测试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测试时间为15或10分钟。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每组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教学能力试讲40%+科研能力测评30%+外语水平测试20%+综合素质测评10%; 2.七年制、本科毕业生来校应聘科研、教学、医疗等主系列岗位,学校统一从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其他非主系列岗位的考试形式参照执行;外校七年制及外校本科生与此同时考核。 七年制、本科毕业生的面试成绩以教学试讲成绩为主,综合素质测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哈医大留校七年制、本科毕业生的考试成绩将根据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本次面试成绩综合确定,无补考记录的七年制毕业生优先选择岗位。 3.申报管理、辅导员等岗位的应聘人员除参加面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等环节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不予接收。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面向校内的公开招聘(留校)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现场选岗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在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我校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4.公示合格有岗的拟聘人员,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如果拟聘人员同时考取研究生,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方可来校工作。 六、几项具体规定 (一)我校在职职工辞职,考取研究生毕业后我校不予接收。(按学校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政策离职攻读研究生的情况除外) (二)基础学科研究生(含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等校本部培养的研究生)不允许应聘我校附属医院医师岗位。 (三)学校按编制外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制形式接收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内按规定考取统招统分研究生可解聘,聘期期满未考取研究生,经考核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续聘。 (四)拟聘人员确定后,如硕士研究生需求岗位出现空缺,学校可根据需求岗位的紧缺程度,在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无岗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及岗位条件由高至低进行补充录取。 七、应聘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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