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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交流] 2017河南省考:郑州市(含巩义)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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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1 14: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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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就郑州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郑州市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郑州市解放西路81号,解放路与铭功路交叉口往西西北角100米路北)。

  报考郑州市法检系统、公安机关的考生在3楼参加面试确认,报考郑州市其他单位的考生在8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名单见附件1、2),不得他人代替。

  二、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以供资格审查,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报考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业情况(不及格科目情况)、毕业时间等。

  5.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6.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7.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乡镇机关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

  8.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单》。

  (二)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全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低于40分不得进入面试)。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由有关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三)本次郑州市录用公务员有关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信息,均通过郑州市公务员局网(http://www.zzgwy.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四)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请自行下载《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

  咨询电话:

  郑州市公务员局:0371-67886257

  附件:

  1.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含巩义市)

  2.郑州市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含巩义市)

  3.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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