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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5日、3月16日 地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11楼西1110房间(郑州市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5、本人完整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工作经历(含从事的主要工作)情况; 6、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人事管理职位的,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综合文秘职位的,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历证明; 8、对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证明应包括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9、放弃面试的应提供书面声明。 上述复印件各提供1份。 三、有关要求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面试资格确认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联系电话:(0371)66788120。 四、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名单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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