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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山县城投公司)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工作年限、年龄条件的要求,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1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城投公司行政部(二楼203室),地址:光山县司马光中路(紫水塔西侧)。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实行人事代理的提供人事代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就业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进行。负责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的人员在《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对于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逐一通知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擅自更改。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企业管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但超过拟聘人数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分别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达不到比例但超过拟聘人数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入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工作由光山县城投公司会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先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能够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要的,双方自愿,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人事代理条件的,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集体人事代理及推荐就业手续。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留用、续工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满足工作需求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或合同关系的,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七、身份及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的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间,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办理受聘人员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此次招聘的光山县城投资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八、纪律与回避 此次公开招聘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等各环节的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发布相关信息的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请各位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8568895 耿先生:13837680231 光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光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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