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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林市广播电视台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共招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名,其中: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采编人员4名,后期编辑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及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计划表》。 4、专业要符合申报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 5、年龄需符合申报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6、具有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户籍。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更多详情请登录http://hegang.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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