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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在政务咨询会现场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环保警察队”今年一季度将正式组建。此外,方力还透露,北京今年将研究外地大货车重污染期间绕行北京的政策。(1月15日新华网) 专门成立环保警察,这在全国来说,还是具有创新意义的。这说明一点,对于环境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有了环保警察,就可以专门查处涉及污染的案件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促进环保执法前行的需要。 不过,能不能发挥作用,还不能就此得出欢喜的答案。这完全取决于“环保警察队”是不是铁面无私的包公。 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环保法律法规还算不上健全,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可是,只要能够不折不扣的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去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也是能够发挥应有作用的。 遗憾的是,在污染治理中出现了一些尴尬的现象:环保部门不是依据法律查处案件,而是听从地方政府“号召”,该查处的案件,政府不点头,即使是百姓举报,也视若不见。有的环保局甚至成为了“污染企业保护局”,他们保护的不是环境,而是污染企业的利益。更有甚者,把污染查处变成了“执罚经济”,只要污染企业愿意缴纳罚款,就可以优哉游哉的继续污染,所谓的“购买排污权”,不就是“花钱排污”吗? 环境恶劣了,污染严重了,这罪魁祸首是污染企业,而一些环保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何尝不是罪魁祸首之一?污染严重,是我们的法律不够健全,更是我们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做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更是我们的法律败给了污染企业的金钱所致。 在百姓对天蓝蓝、水清清、草绿绿的环保诉求中,严厉打击污染黑手,到了需要重视的时候了。我们从北京市成立“环保警察队”的创新中,看到的是查处污染案件的决心。但是,能不能发挥作用,不在于有没有“环保警察队”,而在于是不是真心查处?只要是真心查处,即使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一样能够确保环境的好转。 当然,成立“环保警察队”也是个好事情,毕竟增加了执法力量之后,就能在制度上,在执法上,形成震慑的力量。问题是,有了震慑的力量也还是不够的,真正的震慑是“环保警察队”如何执法?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说:公安有拘留等强制手段,可以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给予严厉打击,形成威慑。公安和环保共同出面可以综合利用司法和行政手段,明显提高办案效率,“铁腕”治污。是的,从理论上来说是这个道理,可是如果依然让法律成为摆设,依然出现“执罚经济”的困惑,再多的专业力量又能如何? 成为铁面包公,“环保警察队”才有存在的意义。但愿,“环保警察队”能严格执法,不辱使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更多政法干警申论热点:http://hb.offcn.com/html/zhengfaga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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