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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科技部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公告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国家科技专家数据库建设,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人才中心此次共招聘10人,均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岗位具体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和研究素养,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 对于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实践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限制。 2.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政策与调研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相关调研活动安排、调研报告撰写、参与政策课题研究等工作。 应聘条件:公共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方案策划组织和研究报告撰写。 (2)《中国科技人才》杂志采编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中国科技人才》杂志部分栏目稿件内容的策划、采写和编辑工作。 应聘条件: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策划和独立的采访能力、写作能力。 (3)人才计划管理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和相关地方人才计划的评议遴选,及万人计划遴选推荐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应聘条件:熟悉科技计划管理和人才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 (4)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服务岗位2名 工作职责:参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相关政策措施研究,组织落实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等。 应聘条件: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科技管理或人才管理相关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协调能力。 (5)人事管理和培训岗位2名 工作职责:承担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调研、课题研究、报告撰写,科技部相关考录以及科技类社会团体管理与服务等。 应聘条件:熟悉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6)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开发岗位2名 工作职责:承担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搜集、整理与统计分析工作,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与报告撰写,参与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科技人才服务工作。 应聘条件:具有计算机、数理统计、数据科学等相关理工科专业背景;掌握数据挖掘、统计分 析与可视化等基本专业知识。 (7)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办公室综合事务执行,承担相关公文和材料撰写;完成相关工作的督办、协调及任务落实;承担对外联络等工作。 应聘条件:中文、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中国科技创新人才www.italents.cn)等上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月23日前登录www.italents.cn在线报名(在右上角点击“加入我们”),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3.资格审查。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如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原则上按照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5—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笔试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布。 4.笔试。拟安排在2017年2月中旬举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原则上按照1:3—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5.面试。拟安排在2017年2月底举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6.考察。对通过笔试、面试和短期职业模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职业动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 体检、公示。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在体检、资格复查基础上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时限要求在中心网站在线报名,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珈 联系电话:010-6859826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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