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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享受首付比例、贷款利息等方面的优惠,近一段时间夫妻间“假离婚”屡有发生。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假离婚”纠纷案,为享受低首付和贷款的优惠利率,陈女士与丈夫李某办理假离婚,结果丈夫假戏真做,女方却人财两空。(10月13日《北京晨报》)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高烧”不退,房价连续暴涨,排队抢房、一日一价等“盛况”再现。在这种情况下,一时间人心躁动,诸如“创业不如买房”的论调和各种段子甚嚣尘上并为很多人津津乐道,人性的贪婪、恐惧、焦虑与浮躁等各式面容纷纷浮现。而受利益驱动和调控政策挤压,例如卖家强行提价、毁约拒卖,买家假离婚真牟利等各种怪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可以说,一阵房价波动的热风,不仅搅动了房市,更吹乱了心境,牵扯出多少人性的畸变纠葛。 如今,为最大限度取得购房政策优惠,同时也为规避限购措施而排起的“假离婚”长龙早已是见怪不怪,现在居然又出现了因“假离婚”成真导致一方“人财两空”而最终对簿公堂的新版房市闹剧,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从报道来看,陈女士与丈夫李某之间的恩怨纠纷也是因买房而起。二人先是为了在购买新房时能够享受政策规定的首套房才能享有的较低首付和贷款优惠利率而一致决定“假离婚”,后来又因为房子而变成“真离婚”且闹上法庭。然而,陈女士“人财两空”的遭遇真的值得同情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吗?可以看到,就算是二人当初真如陈女士所言是“假离婚”,那也是陈女士对此是知情且自愿同意的,可谓“合谋”,只是没想到后来丈夫居然假戏真做、另有所图罢了。况且由于婚姻自由,没有人可以要求离婚后的另一方必须同意复婚,加之所购新房为离婚后前夫李某单独购买,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女士也没有理由向法院主张产权分割。另外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那就是在陈女士的诉求中并不包括复婚,只是想要房子。由此可见,李某对此事是固然早有预谋,而陈女士最看重的恐怕也非这段婚姻和感情。夫妻之间居然有如此深的“套路”,实在令人感慨。 正如审判法院所称:在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陈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离婚后产生的风险有预见。把神圣纯洁的婚姻当作逐利的工具,最后却为婚姻所抛弃;自己玩弄政策法律,最终也吃了法律制度的“闭门羹”。这也许就是心中没有敬畏和不愿遵守规则,总想钻空子、走捷径的教训和代价吧! 安得广厦千万间,衣食住行四大件之一的住房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冷暖利益,历来为人们所关注,而实现“居者有其屋”,也一直是各个国家和社会的理想愿景。但是房子作为一种事关民生福祉和公正正义的特殊商品,若是严重背离了它用于居住而遮风挡雨的根本属性,完全变成一种人人竞相逐利的疯狂投机标的,一夜之间能使人暴富,却让更多的人望房兴叹,甚至让很多人为了它而不择手段、令整个社会为了它而如痴如狂,那么,在这个时候,发生陈女士这样的“假离婚却成真”的反转剧情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离奇。 唯有房市回归本位,房价回归理性,人性才会回归真实,一切喧嚣和浮躁才能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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