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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啦!
为进一步完善管城回族区社会治安体系,构建辖区治安防控网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其中男性250名、女性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 2、户籍要求:河南省户籍;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能力应用(包括打字、办公软件使用等计算机基础知识应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公安院校毕业、 退役士兵(复员战士)可适当放宽。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98年1月1日至197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98年1月1日至197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在5.0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2)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参加相关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4)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5)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三、岗位职责在公安机关及人民 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1、警务辅助人员(分配至辖区内各公安分局): (1)分配至网格警务工作站协助社区民警、网格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公安民警做好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及治安巡逻等工作; (3)协助公安民警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等工作。 (1)开展辖区街道、重点区域治安巡逻防范; (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3)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4)协助开展禁毒宣传 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 (5)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 8月25日至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紫荆山路陇海路交叉口方圆创世B座11楼1108室(河南优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报名时需缴纳建档及笔试考务费20元。 五、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和公安工作基本常识,笔试成绩为100分。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紫荆山路陇海路交叉口方圆创世B座11楼1108室(河南优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工资待遇管城回族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总额为2800元,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缴纳办法,五险缴纳占工资比例为:养老保险27%、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48%、生育保险1%(根据郑州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八、聘用对公示合格的人员,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服从组织分配。九、有关事宜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凡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636222 联系人:张老师 焦老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招录辅警工作小组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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