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5〕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4届、2015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5年我市共计划补录241名。其中:市本级33名,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19名,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20名,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5名,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13名,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37名,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31名,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45名,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38名,岗位代码08009。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
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月14日至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8月14日9:00开始,市、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在安徽省人事
考试网上及时准确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二)9月12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10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
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1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4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于9月8日-10日直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1日至9月13日期间,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减免人员名单上报省人事考试院,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将减免的考试费退至考生的缴费账号。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无
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笔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10719(市人社局监察室)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