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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华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高职本科改革试点工作,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员工15人。校内在编教职工优先录用,其余录用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及管理岗。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专业、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请报名人员把《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233686733@qq.com 2.原则上,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5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初试当天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 2.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初试 初试具体安排待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四)复试 初试结束后,用人部门确定复试人选,由学院组织复试。 具体情况可咨询中华职业学院,联系人:中华职业学院办公室钮老师,联系电话:0871-67442199。 欢迎全校教职工积极向学院推荐。 中华职业学院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中华职业学院用人需求表.doc http://www.ynufe.edu.cn/xwzx/ggxx/1002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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