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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2015年5月面向全国选调8名优秀法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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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1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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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对象、数量

全国各地法院在编在职、且具有审判员职务的法官8名(苏州地区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被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学士学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

2、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审判工作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法院机关、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登陆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csrc91.com/download/20150504fy.xls)、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发表并获奖的调研文章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或电子格式的照片)以及本人联系方式邮寄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常熟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215500。电子邮箱:changshufayuan@163.com。邮寄的材料需在2015年5月2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发送电子材料的需在5月20日前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发送相关材料的,原网上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常熟市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及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按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常熟市组织人社部门和市人民法院联合组织进行,采取调档、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单位不予调档的,出现选调人员空缺时,在后面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四)选调

由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拟调入人选,并按组织人事规定程序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时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80206952802011

传真:0512—52888088

五、其他问题

1、原单位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调入后按上级规定程序任命法律职务,确定法官等级。

2、调入常熟市人民法院的,工资按本地公务员同类人员套改,享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调入后无偿提供单人宿舍。

3、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问题一律自行解决。

4、此次报名考试无需任何费用,常熟市人民法院提供食宿及体检费用,本人只需负担往返产生的路途费用。

附件:常熟市人民法院选调优秀法官报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

来源:

http://www.csrcsc.com/info/read_18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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