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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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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7: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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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1月30日前、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

(1)大专学历的,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本市户籍;

(2)本科学历的,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和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余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不限户籍;

(4)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大队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09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12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12月9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12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2月11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27日14:00-16:30,办理地点为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西安南路122-2号,市内可乘8、34、55、603、607、游2路公交车,电视塔站下)。

5.打印笔试准考证:12月24日-26日,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中共市委党校岗位的,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或《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1科。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9:00-11:30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三)报考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依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专业面试的方式主要为专业实践能力,其他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面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电话: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0800325

附件:2014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来源:

http://www.jsxz.lss.gov.cn/news.do?newsid=24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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