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796|回复: 0
收起左侧

[招考公告] 2014年洛阳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12 13: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满足该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4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见附件3);
    5、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9月30日。年龄28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吉利区科技园)一楼人社局窗口(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4年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⑷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⑸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⑹符合条件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吉利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在吉利区农村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5);“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在洛阳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人员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5、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6、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示公告”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示公告”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示公告”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吉利区人民政府网"吉利资讯"栏目下的“公示公告”专栏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在吉利区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吉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附件:
    1、2014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4年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4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吉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2 12:07 , Processed in 0.35851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