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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昌州人社发〔2010〕22号)及有关规定,2014年昌吉州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昌吉州行政辖区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户籍面向全疆或不限);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在昌吉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 (四)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配偶; (五)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上述各类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学历条件详见《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招聘户籍限制。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报考所在地单位公开招聘职位的,不受招聘户籍限制。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0月13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昌吉州州直、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职人员;自治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在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00-10月19日19:00;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 10月14日10:00-10月20日19:00(周六、周日不休息);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10月27日10:00-11月7日19:00。 (二)笔试时间:11月8日; (三)办理笔试加分认定手续时间:11月10日-11月 12日,每天上班时间内;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1月17日; (五)资格审查时间:11月21日-11月24日(周六、 周日不休息)每天上班时间内; (六)面试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周六、周日 不休息); (七)总成绩公布时间:12月10日; (八)体检时间:12月15日; (九)考察时间:12月17日-12月21日(周六、周日 不休息); (十)公示时间:12月22日-12月31日; (十一)聘用、岗前培训的具体时间将通过昌吉州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另行公布。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务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不组织笔试。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10月13日10:00-10月19日19: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自主选择笔试地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3、缴费时间:10月14日10:00-10月20日19:00(周六、周日不休息)。 4、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经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见附件2)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5、发布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每天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职位网上报名人数,并在11月7日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0月27日10:00-11月7日19:00,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1)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在昌吉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8个月(按满月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按照每服务一个月加0.2分进行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5、笔试加分认定: 符合上述第(1)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根据报名信息直接给予加分,无需办理加分认定手续。不符合第(1)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第(2)(3)项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10日-11月12日上班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其中: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及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笔试成绩公布:11月17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班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入闱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均不进入资格审查。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3)、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 (1)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3)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6、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11月27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面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资格。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实务操作考试: (1)《201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他条件中规定面试后加试实务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 (2)实务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资格。实务操作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5、公布成绩: 12月10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无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有实务操作考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实务操作考试成绩)÷2×60%。 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6、发放体检通知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时间、地点: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组织及标准: 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5),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体检通知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在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组织复查,由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12月17日-12月2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12月22日-12月30日,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各级事业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本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公告等形式,对本县(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八)聘用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要求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各级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十分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3-5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实施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招聘职位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变更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须关注查询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发布的招聘工作动态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需认真研读本《招聘简章》及《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理性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效信息,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要相信社会上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出售的“真题答案”、“熟人帮过”等违法违纪的诈骗现象,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招聘职位具体问题解答,由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直各招聘单位负责。 各县(市)及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网上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4-23575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0994-2267855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333108 附件: 1、201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考生缴费和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人名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各县(市)及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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