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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2012年,河北省泊头市侯落鸭村村民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被判刑8年。2014年6月份,96名村民联名上书河北省高院,要求释放郑潮军。村民称,侯志强是个恶人,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 此前,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表示要严惩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但“村霸”新闻报道的高密度显示,此问题并没有取得根本性好转。“南霸天”侯志强不仅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当作家常便饭,更以暴力操纵选举,坐上了村长的交椅,就是现实中的一个典型。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 ——习近平 [出现“村霸”的原因分析] 一是利益追求。 从根本上而言,之所以某些人热衷于成为“村霸”,关键还是以非法利益为追求目标,通过非法的手段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比如,一旦成为“村霸”后就会对村集体中的土地、厂矿、企业等具有支配权,进而通过非法的手段和渠道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实现公饱私囊的目的。而且,由于“村霸”通常具有涉黑性质,与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相互勾结串通,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村民内心的恐惧感,往往对“村霸”敢怒不敢言。 二是农村治理模式存在弊端。 由于事不关己,很多村民对于“村霸”往往听之任之,对村中乱象缄默不言。一般情况下,虽然基层村组织成员都具有选举权,但选举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很难让基层群众真正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合适人选。即便按照民主方式进行选举,在村委相关人员做出违法勾当后,村民往往也不会通过相关程序对“村霸”进行罢免,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更无从谈起。不难看出,农村的治理模式存在极大的弊端和不足,与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背离。 三是法治观念缺失。 当前我们虽在大力推进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但个别偏远的乡村,仍是法治延伸不到的地方。正是法治的空白,法治观念的缺失,以及基层治理的羸弱,给侯志强这种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村霸提供了为非作歹的空间。乡镇“指导”这样的“南霸天”当村长,无异于引狼入室,只会给村民带来无穷的灾难。 文章来源衡阳公务员考试网http://hengyang.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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