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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规划局下属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市测绘设计研究院3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招聘单位的详细介绍见宁波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nbplan.gov.cn/)及相关单位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0日两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rs.gov.cn)或宁波市规划局网站(www.nbplan.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贴上本人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22日以后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准考证下载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建筑设计、暖通设计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宁波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的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岗位,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城市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岗位,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的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理信息研发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未超过1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公共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作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所有参考考生的平均分作为笔试合格成绩。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规划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笔试进)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进行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9187293宁波市规划局监察室。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附件2:《宁波市规划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规划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2.doc 来源: http://www.zjnb.lss.gov.cn/rsgl/gkzp/zpgg/201408/t20140812_216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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